婚姻自主,是个体在情感与人生选择中最核心的权利之一,它穿越时空,连接着过去与当下。电视剧《生万物》中宁绣绣冲破旧时代束缚、勇敢选择自己婚姻的故事,恰如一面镜子,既映照出封建礼教下婚姻自由被压抑的无奈,也折射出在现代法治社会中,婚姻自主这一权利被法律坚定守护的珍贵。透过她的经历,我们得以更清晰地理解婚姻自主的深刻内涵,以及法律在保障这一权利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。
01
宁绣绣的婚姻抉择:
从旧俗枷锁到法律保障的婚姻自主
在电视剧《生万物》中,宁绣绣的婚姻历程宛如一首跌宕起伏的命运之歌。她身为地主宁学祥的女儿,在封建礼教盛行的旧时代,婚姻似乎早已被家族和传统牢牢掌控。宁绣绣的大婚之日,本应是幸福的开端,却遭遇土匪绑架这一意外。
命运的打击接踵而至,她历经磨难归来,却惊觉父亲宁学祥为保住土地,竟安排妹妹宁苏苏顶替自己,嫁给了未婚夫费文典。在那个时代,家族利益与封建礼教的罗网紧紧束缚着人们的行为和思想,女性在婚姻中的自主选择权常常被无情剥夺。但宁绣绣并未就此沉沦,在得知未婚夫另娶他人后,果断选择嫁给一直倾心于她、并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的封大脚。这一抉择,是她对婚姻自主的勇敢追寻。
从现代法律视角审视,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一条明确规定,实行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。其中,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着重强调,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,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。宁绣绣若生活在当下,她的婚姻选择将受到法律的全方位保护。无论是父母基于家族利益的包办,还是他人出于各种目的的干涉,均属于违法行为。
02
婚姻登记:
宁绣绣与封大脚结合的法律基石
在宁绣绣与封大脚决定携手共度一生的情节中,倘若处于现代社会,他们还需知晓婚姻登记这一重要法律程序。婚姻登记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必经步骤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《婚姻登记条例》,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。
符合法律规定的,予以登记,发给结婚证。完成结婚登记,即确立婚姻关系。未办理结婚登记的,应当补办登记。这意味着,即便宁绣绣和封大脚情比金坚,如果未依法进行婚姻登记,他们的婚姻关系在法律层面将得不到承认。
婚姻登记不仅是形式,更有着重要的法律意义。首先,它明确了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经过合法登记,夫妻间相互享有继承权,在一方生病、年老等需要照顾时,另一方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;在财产方面,若无特殊约定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。例如,封大脚婚后辛勤劳作购置的农具等生产资料,宁绣绣操持家务积攒下的积蓄等,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其次,婚姻登记为婚姻关系提供法律保障。一旦夫妻双方在婚姻中出现纠纷,如感情破裂需要离婚,婚姻登记的存在使得双方能够依据法律规定,合理分割财产、确定子女抚养权等问题。倘若宁绣绣和封大脚在婚姻中遭遇矛盾,决定分开,有了合法的婚姻登记,他们便能通过法律途径,有序解决财产分割等事宜,避免不必要的纷争。
03
对抗干涉婚姻自由:
宁绣绣们的法律维权路径
在现实生活中,类似宁绣绣所面临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时有发生。一些父母秉持陈旧观念,认为子女的婚姻必须遵循自己的意愿,以实现家族利益最大化,全然不顾子女的内心感受。这种行为不仅违背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,还可能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。根据法律规定,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,将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,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犯前款罪,致使被害人死亡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需注意的是,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即通常情况下,需要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,法院才会受理并进行处理。但如果暴力干涉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,则不适用这一“告诉才处理”的原则,司法机关将依法主动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。除了暴力干涉这种较为极端的情况,现实中还存在诸多隐蔽形式的婚姻干涉行为,如父母通过经济封锁、言语威胁等手段,迫使子女放弃自己的婚姻选择。
面对此类情况,被干涉者可通过多种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一方面,可以寻求基层组织的帮助,如向居委会、村委会等反映情况,这些组织能够从中进行调解,促使双方进行沟通与协商,化解矛盾。另一方面,若调解无法解决问题,被干涉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确认干涉行为违法,并责令干涉者停止侵害行为。在诉讼过程中,被干涉者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,如能够证明对方干涉行为的聊天记录、证人证言、录音录像等,以便在法庭上有力地维护自己的婚姻自由权利。
宁绣绣在剧中与封大脚携手,在生活的磨砺中相互扶持,共同成长,他们的故事从侧面反映出自由选择婚姻所带来的幸福与力量。在现代社会,每个人都应在法律的庇护下,自由选择人生伴侣,同时善用法律武器捍卫婚姻自主这一神圣权利,让婚姻在法治阳光下绽放光彩。